申請條件及保障標準的通知
各鎮(zhèn)人民政府,各園區(qū)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體系,切實解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現(xiàn)將我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及保障標準進行公布:
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
(一)城鎮(zhèn)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家庭成員均具有本市城鎮(zhèn)常住戶籍或申請家庭中至少二人具有本市城鎮(zhèn)建成區(qū)范圍內常住戶籍滿一年以上,或孤兒年滿十八周歲后,如符合前款規(guī)定可獨立申請;
2.上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統(tǒng)計局公布的上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的80%,即每人每月3199元(含);
3.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0平方米(含);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自備汽車,且在申請時前兩年內無自備汽車過戶行為;
5.家庭人均資產不超過本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單身須滿30周歲;已婚夫婦雙方平均年齡須滿28周歲。
(二)環(huán)衛(wèi)工人、公交司機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從事環(huán)衛(wèi)、公交一線工作滿2年(含);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啟東市區(qū)范圍內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0平方米(含);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自備汽車,且在申請時前兩年內無自備汽車過戶行為;
4.申請人在啟東市區(qū)范圍內租住房屋。
申請人需提供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無房證明、勞動合同、租房合同、個人征信報告等材料,由用人單位統(tǒng)一申請,填寫啟東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并統(tǒng)一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每季度由環(huán)衛(wèi)所、公交公司負責對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人員的工作和租房情況進行動態(tài)審核,并及時將審核情況反饋至住建局。由啟東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被保障人員的最新工作和租房狀況確定其是否繼續(xù)享受公租房租賃補貼保障。
二、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面積標準
按照申請家庭成員中在本市城鎮(zhèn)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的人口數(shù)計算保障面積,1人戶家庭保障建筑面積30平方米;2人戶家庭保障建筑面積45平方米;3人戶家庭保障建筑面積60平方米;4人戶及以上家庭保障建筑面積80平方米。申請家庭被認定的房產面積應從保障面積中扣除。
三、自行在市場租賃住房的被保障家庭租賃補貼發(fā)放標準
對于自行在市場上租賃住房的被保障家庭,根據分類補貼原則,按以下標準分檔次發(fā)放租賃補貼。
1.低保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即每人每月710元(含)〕市區(qū)補貼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18元,園區(qū)、鎮(zhèn)補貼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10元;
2.低收入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200%,即每人每月1420元(含)〕市區(qū)補貼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14元,園區(qū)、鎮(zhèn)補貼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8元;
3.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的80%,即每人每月3199元(含)〕市區(qū)補貼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8元,園區(qū)、鎮(zhèn)補貼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5元。
4.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環(huán)衛(wèi)工人、公交司機保障建筑面積為30平方米,按照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8元給予補貼。
租賃補貼資金全部由市財政公共租賃住房專項資金中列支。
四、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被保障家庭租金繳納標準
對承租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即實物配租),根據發(fā)改委測定后確定的市場租金標準繳納租金的保障家庭,按照以下標準分檔次繳納租金。
(一)保障面積內租金標準
1.低保家庭:免收租金;
2.低收入家庭: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市場租金的20%;
3.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市場租金的40%。
(二)超過保障面積租金標準
1.低保家庭: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市場租金的30%;
2.低收入家庭: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市場租金的50%;
3.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市場租金的70%。
(三)房屋配套車庫贈送使用,免收租金。
(四)承租房屋實際面積小于保障面積時,按照房屋實際面積計算租金補助。
(五)新申請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暫不安排實物配租。
上述標準因申請人情況特殊或存在爭議的,由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相關部門聯(lián)審會議集體研究決定。
本通知涉及各項標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啟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啟東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啟 東 市 財 政 局 啟 東 市 民 政 局
2020年11月30日